关于开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点击量: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全面掌握我校大模型、智能体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情况,现开展校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性质

本次备案为学校内部管理措施,旨在摸清家底、树立典型、促进交流,不替代《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所要求的向属地网信部门开展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登记。校内备案后,对于需要依法申请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或登记的,学校将根据已掌握情况,及时提供指导和协助。

二、备案范围

由我校各单位、科研团队及师生研发、部署或运营,面向境内公众提供的,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包括大模型和智能体)。

1.自主研发或二次开发大模型:自主研发完成的大模型,如从零开始训练;使用已备案大模型或开源大模型进行模型微调、深度定制化训练,以适配特定应用场景。

2.直接调用已备案或登记模型:通过 API 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通过国家或属地备案/登记的大模型能力,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

3.智能体:基于上述两类大模型构建的智能体应用,参照相应类型进行备案。

三、首批校内备案清单

信息化推进办公室根据前期面向全校征集的人工智能赋能和垂域应用大模型典型案例,已建立首批校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清单(附件 1)。

其他已实际运行但尚未纳入首批清单的服务,以及新开发或计划上线的服务,鼓励各单位、科研团队及师生积极进行校内备案。

四、备案流程

按要求填写《校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表》(附件 2),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xxb@xidian.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校内生成式 AI 备案—负责人—服务名称”。

本通知长期有效,各单位可随时提交。信息化推进办公室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校内备案,并在部门官网公示已备案信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文涛 黄钊

电 话:029-81892616

地 址:长安校区办公楼 523 室


附件:1.首批校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清单

2.校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表


信息化推进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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